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7月2日,ST华西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ST华西全资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工程”或“被告”)于2025年7月1日收到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传票》,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四川广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向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该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原告是四川广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是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签订了某项目一、二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已履行了合同义务。2020年9月,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022年6月,被告向原告发送了项目结算资料,原告其后聘请专业人员对被告提供的结算资料重新核算后,确定涉及原告工程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与原告已直接收取的工程款和被告代付的材料款及被告其他抵款品迭后,被告还应支付原告工程款7873.29万元。因原告、被告双方对工程款结算金额存在重大分歧,导致该案涉及工程结算无法进行,原告遂向法院起诉。
以上为本案原告起诉状中载明的相关内容,案件事实以法院查明为准。
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项目剩余工程款7873.29万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工程款7873.29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12月份贷款利率3.1%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为止。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申请担保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ST华西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鉴于本次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暂不能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在4月26日,ST华西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显示,经修正后,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由盈利转为亏损。
随后在4月29日,ST华西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显示,除独立董事谢兴隆无法保证该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外,年审机构对该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交所将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5日收盘时持有ST华西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华西参与招投标项目58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63条,专利信息28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