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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天眼风险信息3515条,公司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7/8 20:05:37 0人评论 185 次

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鹏博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7月8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鹏博士天眼风险信息3515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57条。

雷达财经注意到,6月27日,鹏博士发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年6月27日,鹏博士在北京市东城区中海地产广场大厦东塔10层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学忠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608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7亿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25%。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七项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连昇、王润之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16日,鹏博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7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鹏博士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鹏博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杨学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多位高管也被罚。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鹏博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鹏博士参与招投标项目4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7条,专利信息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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