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9月1日,漳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被漳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28万元。
因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等,林锦毅(时任东山农联社营业部经办客户经理)被警告,方东平(时任东山农联社营业部主任)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为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8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61条,周边风险36条,历史风险307条,预警提醒7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