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9月5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因承兑业务调查、审查失职;商票保兑业务授信、交易背景审查失职,被北京金融监管局对分行罚款合计100万元,对李成、蒋冬生分别给予警告。
天眼查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成立于2009-05-12,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69号华嘉金宝综合楼,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