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9月30日,鄂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贷中审查不审慎,被鄂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机构罚款 30万元,对陈超、刘志刚等责任人员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成立于2018年11月19日,注册地址为鄂州市武昌大道与凤凰路交叉处东南角综合楼,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条,周边风险427条,历史风险5条,预警提醒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