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9月28日,浙江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被浙江金融监管局罚款 300 万元;同时对吴瑛、顾天宇、潘琪霞、潘超艇、江泠、陆盈盈、于欣雨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成立于1997年03月24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300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328条,周边风险67516条,历史风险2160条,预警提醒3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