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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立案调查多日后,椰树集团涉嫌违法广告仍未撤下

2021/4/2 15:25:50 0人评论 954 次

椰树集团这两年的几次低俗广告已经让消费者深感不适,未来或许还需优化广告策略,并更多着眼于产品的提升。

椰树

题图来自“原创图片”

来源:亿欧网

作者:叶柳

近日,椰树集团再次因涉嫌违反《广告法》被椰树被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3月25日,海南椰树集团官方新浪微博发布“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招生广告,广告内容称:“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其文案还包括“毕业后包工作,升任集团副总后年薪108万”、“有贡献奖励600万海景房、奖励1000万别墅、奖励分红股权”等字眼,广告配图是一位摆出“S形”的红衣女性。

这则广告引发了社会争议,部分网友认为广告的审美较差,且内容涉嫌虚假宣传。 

针对网上的热议,3月27日,椰树集团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没必要博人眼球,这是我们企业一直坚持的宣传风格。 

然而,3月31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椰树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在约谈中指出,椰树集团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并依法对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4月2日上午十时三十分,此则招聘广告还未被撤下,仍处于其官方微博账号的“置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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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椰树集团官方微博

4月1日,新华网发表了对此事件的三句话评论:“做人三观要正,做企业三观也要正;企业的核心价值是产品质量,要把心思放在正路上;不要试探法律的红线,广告营销无底线,企业口碑就‘下线’。” 

而这并不是是椰树集团第一次因为广告用语不当被监管方注意到。

2019年,椰树椰汁也曾因包装上“从小喝到大”的广告词配之以其包装上的丰满女郎造型一度引发热烈讨论。 

同年3月27日,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认定椰树集团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对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是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2020年4月,广电总局禁播了椰树集团“力补金秋胶囊”和“强身牌四子填精胶囊”广告,并发通报表示,一些电视台播出的“椰树牌椰汁”部分版本广告存在导向偏差和违规播出涉性广告等问题,违反了《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规定。

广电总局认为,“我从小喝到大”的广告语和画面中女性身材的聚焦点,片面追求感官刺激、宣扬低俗内容、显然易对广大受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误导。

椰树集团是一家生产和销售各种果汁饮料、牛奶等产品的公司,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海口,主要经营包括食品、饮料的投资及管理等。该公司旗下有椰树椰汁、火山岩矿泉水等产品。

椰树集团这两年的几次低俗广告已经让消费者深感不适,未来或许还需优化广告策略,并更多着眼于产品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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