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2月13日,广西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西上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办理贷款;虚增存贷款,被广西金融监管局对广西上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30万元;对黄保元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广西上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5月29日,注册地址为上林县城明山路178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和公务卡)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975条,周边风险178条,历史风险2767条,预警提醒26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