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月20日,兴源环境发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2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兴源环境在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一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雄因公无法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线上参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孙明非现场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7%。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进行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26%。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综合考虑案涉事项对后续年度资产负债表影响程度、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兴源环境且亏损的投资者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兴源环境共对外投资了49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9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