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5月26日,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恒光股份,证券代码:301118)发布公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29日,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确认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告还详细说明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解除限售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等内容。
天眼查资料显示,恒光股份成立于2008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10987.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立祥,注册地址为怀化市洪江区岩门01号。主营业务为氢气、氢氧化钠、液氯、盐酸、硫酸、工业氯酸钠产品的制造,蒸汽、精矿粉制造。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曹立祥,董秘为朱友良,员工人数为923人,实际控制人为曹立祥、李正蛟、梁玉香、胡建新、陈建国、贺志旺、陈朝舜、李勇全。
公司参股公司9家,包括贵州恒光绿电化学材料有限公司、香港恒光新能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恒润化学独资有限公司、衡阳丰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80亿元、9.36亿元和12.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5%、-13.30%和31.8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2亿元、-3755.18万元和-6093.16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6.60%、-118.64%和-62.26%。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6.44%、41.01%和45.60%。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66条,周边天眼风险543条,历史天眼风险3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