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8月22日,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沃格光电,证券代码:603773)发布公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确认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涉及1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公司未发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符合要求。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天眼查资料显示,沃格光电成立于2009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22349.023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易伟华,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主营业务为光电玻璃精加工业务、背光及显示模组、显示触控模组、高端光学膜材模切、玻璃基TGV多层线路板和玻璃光学器件。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易伟华,董秘为胡芳芳,员工人数为4211人,实际控制人为易伟华。
公司参股公司18家,包括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宝昂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99亿元、18.14亿元和22.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21%、29.75%和22.45%。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8亿元、-454.06万元和-1.22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121.94%、98.62%和-2594.85%。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29%、59.68%和67.70%。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83条,周边天眼风险36160条,历史天眼风险5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5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