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9月12日,*ST东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5年9月1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2025]10号)。
经查明,*ST东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东通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12月,*ST东通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策科技)100%股权,泰策科技成为*ST东通全资子公司。2019年至2022年期间,*ST东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ST东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东通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万元、8485.06万元、1.26亿元、1.61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2.29%、13.25%、14.54%、17.68%;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4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11%、22.72%、30.35%、219.43%。
二、*ST东通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2年6月至11月,*ST东通多次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或注册稿。2022年11月15日,*ST东通披露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2023年6月7日,*ST东通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称本次发行的股数为1.0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亿元。
*ST东通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财务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一、对*ST东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9亿元的罚款;二、对黄永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95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700万元的罚款;三、对徐少璞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的罚款;四、对李忱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的罚款;五、对李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六、对齐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七、对李宁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八、对陈忠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汇洲智能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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