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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实控人余荣清质押1344万股,此前被处罚正面临股民索赔

9月18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08,证券简称:*ST恒久)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先生将其持有的13,440,000股股份质押给刘彪先生,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5.37%,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9月18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08,证券简称:*ST恒久)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先生将其持有的13,440,000股股份质押给刘彪先生,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5.37%,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9月16日,质押到期日为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用途为自身资金需求。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余荣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5.53%的股份,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98%,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27日,ST恒久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16号)。

经查明,ST恒久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ST恒久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监管局拟决定:一、对ST恒久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二、对余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万元罚款,其中以董事长、总经理身份处以四百万元罚款,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六百万元罚款;三、对林章威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四、对冯芬兰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恒久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恒久成立于2002年03月27日,注册资本2688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余荣清,注册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主营业务为影像耗材业务和信息安全业务两大产业。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刘荣,董秘为张冬云,员工人数为295人,实际控制人为余荣清。

公司参股公司14家,包括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恒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EU LIMITED、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苏州恒久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4年至2025(Q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62亿元、3955.95万元和9593.4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75%、18.13%和29.6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710.40万元、-473.49万元和-2098.77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4.46%、17.20%和-62.7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89%、27.68%和30.30%。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42条,周边天眼风险80条,历史天眼风险23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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