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0月30日,莎普爱思(603168)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增加0.1%(5ml:5mg)规格,并核发新的批准文号。该药品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658.89万元人民币。
此次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但药品未来的生产和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需谨慎决策。
天眼查资料显示,莎普爱思成立于2000年07月17日,注册资本37592.500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弘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主营业务为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林弘立,董秘为黄明雄,员工人数为1328人,实际控制人为林弘远、林弘立。
公司参股公司19家,包括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平湖市莎普爱思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浙江莎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50亿元、6.45亿元、4.84亿元和2.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74%、17.37%、-24.96%和-0.3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93.71万元、2540.76万元、-1.23亿元和2186.29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8.83%、-43.23%、-585.85%和188.45%。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2.31%、20.32%、24.53%和23.32%。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44条,周边天眼风险33条,历史天眼风险10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27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