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1月4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信托报酬,且收取财务顾问费未向受益人公开,被吉林金融监管局对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罚款30万元。对李建光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03月19日,注册地址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47条,周边风险8761条,历史风险629条,预警提醒67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