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1月13日,同德化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同德化工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5年10月31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同德科创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5)沪0115执29846号】,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同德科创未履行通知书中的给付义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同德科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是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执行法院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是(2025)沪0115民初46543号,案号是(2025)沪0115执29846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542889.2,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是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同德化工称,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督促同德科创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被执行案件。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9日,同德化工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因同德化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一、对同德化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二、对张烘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三、对邬庆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四、对张宁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29日收盘时持有同德化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同德化工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0条,专利信息6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