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1月26日,通达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通达股份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5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71.49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票后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近日收到史万福的告知函,史万福本次减持实施完毕。
2025年10月17日,史万福通过集中竞价减持525.7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25日,史万福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045.7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99%。
通达股份称,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史万福和马红菊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9月5日,通达股份发布《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通达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2024年利润总额。四是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五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马红菊作为公司董事长、曲洪普作为公司总经理、闫文鸽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志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9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9月5日晚间收盘时持有通达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通达股份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3条,专利信息17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