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2月1日,厦门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被厦门金融监管局罚款120万元;对庄雅兰、周忠德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6层602、603、604、605室、36层,经营范围包括:1、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2、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 3、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4、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5、境内同业拆借; 6、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7、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8、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9、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132条,周边风险124条,历史风险892条,预警提醒3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