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济金罚决字〔2025〕29号)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罚款10万元。
济金罚决字〔2025〕31号显示,因欺骗投保人,李冠华(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济金罚决字〔2025〕32号显示,因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王强(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第四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兼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邹城支公司成立于2003年06月19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钢山街道凤凰山路670号嘉园小区6号楼(恒泰大厦)12楼、7楼部分房屋,经营范围包括:在济宁邹城市经营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的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条,周边风险3131条,历史风险0条,预警提醒4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