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吴艳蕊 编|深海
阳光城钱紧的局面仍未改善。
根据
6月13日,阳光城连发数条公告,公司预计出售项目公司股权公告,延迟回复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以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此次出售的项目为阳光城2021年刚贷款拿下的六宗地,此次出售价与当初拿地相比亏损超13亿。
此外,此次减持的股东为阳光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2年末,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阳光城的股份中,近九成处于质押状态。
打折出售公司项目股份
6月13日,阳光城发布了关于出售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
阳光城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阳光城”)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滨江集团”)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缤慕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高光置业”)转让给缤慕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14.98亿元人民币,公司及高光置业原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融信托”)负有的33.04亿元还款义务由缤慕公司承接。
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高光置业权益,缤慕公司持有高光置业100%权益和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永康众泰小镇项目开发主体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或“金华虹光”)100%股权,同时缤慕公司将承担高光置业的所有债权债务。
阳光城公告称,高光置业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2年3月31日,此次交易的高光置业总资产为105.901亿元,总负债达106.945亿元,净资产为-1.04亿元。
高光置业由浙江阳光城于2021年设立,收购了金华虹光项目公司100%股权,高光置业已取得了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的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共计六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雷达财经注意到,此次出售的金华虹光为阳光城在2021年7月,以61.45亿元从永康国资处并购而来,
购得。
此次出售的项目用地为与此次的转让价和负债合计相比,阳光城一出一进亏了逾13.43亿元,滨江集团则以约7.8折拿下项目。
高光置业向中融信托申请投融资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等,根据合作协议中融信托持有其100%股权,阳光城持有高光置业100%的权益,截止交易日扣除保障基金后剩余融资额为33.04亿元。缤慕公司代浙江阳光城向中融信托支付款项后,高光置业100%股权由中融信托直接变更至缤慕公司,相应协议项下各方的违约责任相互豁免,各方已产生的违约责任(如有)不再向其他方主张权利。
金华虹光所持有项目地块中,地块2-7均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项目用地规模共计35.24万平方米。其中地块二于2021年5月开工,地块三于2021年6月开工,地块五于2021年11月开工,地块七于2021年10月开工;四个地块主要开发产品均为高层住宅、联排别墅、商业及地下停车库。地块四和地块六尚未开始动工。标注中提及地块一已开发建设,约300套商品房住宅已全部销售完毕。浙江阳光城提供待建业务。
此次交易收购方缤慕公司其控股股东滨江集团,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117.26亿元,总负债1743.39亿元,净资产373.87亿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379.76亿元,净利润30.27亿元。
年报问询延期
与此次出售项目公司股权公告一起公示的还有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公告。
阳光城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经阳光城向深交所申请,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延期至2022年6月27日前完成。
问询函中提及,截至审计报告披露日,阳光城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的借款,并且涉及多起未决事项,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此外,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6.01亿元、-13.97亿元,2021年度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仅为5.51%,较上年同期下降13.37%。阳光城年报中提及,公司截至报告日涉诉金额约为146亿元,公司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余额为1.4亿元。
此外,问询函还透露了阳光城此前已进行了子公司股份的售卖。公司报告期处置控股子公司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39%股份,取得投资收益30.65亿元,与《回复公告》中的收益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
公司售卖资产减轻债务,被监管问询的同时,阳光城股东在减持股份。同日的公告中,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收到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田实业”)的告知函,康田实业自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6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61.28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在阳光城2022年一季度报告中,康田实业持有公司3.65亿股份,占比8.82%,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其中,被质押的部分为3.13亿股,被冻结的为1.85亿股。
在公司的前10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第一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康田实业之间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康田实业累计质押14.57亿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8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