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2月6日,内蒙古银行披露了2023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
内蒙古银行营收连续三年滑坡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银行2020年及2021年报中均未披露的净利润、不良贷款率等核心经营数据,2023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均有披露。
2022年业绩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该行资产总额1467.25亿元,较年初增长8.46%;各项贷款余额822.1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07.9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1.29%、4.66%。
经营效益方面,数据显示,该行近三年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2022年内蒙古银行营业收入为53.24亿元,与2020年59.1亿元的营收对比,减少了5.86亿元。
利润总额震荡幅度较大,2020年该行利润总额为3.59亿元;2021年实现-6465万元;2022年该行利润总额扭亏为盈,达到6035万元,但是距离2020年的3.59亿元,仍有差距。
不过与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不同的是,该行净利润却呈现逐步上升趋势。2020年至2022年,该行分别实现2063万元、3261万元及6035万元。2022年该行净利润同比2021年增长85.07%
关于资产质量,2020年末至2022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表现分别为3.93%、3.85%、3.18%。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监管指标数据显示,商业银行近三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则分别为1.84%、1.73%、1.71%。对比来看,内蒙古银行不良率远超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风险抵补能力方面,该行近三年末的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28.64%、190.65%、122.93%。2022年末的拨备覆盖率较上年末减少67.72个百分点。
贷款“三查”不到位屡收监管罚单
在信贷业务管理上,内蒙古银行也屡“栽跟头”。
梳理银保监会官网等信息发现,自2022年1月份至今,内蒙古银行分支行共收到10余张罚单,累计被罚款400余万元。违规行为多与信贷业务有关。
其中,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调查不尽职、员工违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收到总计130元的大罚单。同时,有两名员工被顶格处罚,禁止其终身从事银行业的工作;有两名员工被取消2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处罚。
另外,内蒙古银行兴安盟分行在2022年初也收到过近百万元的罚单。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兴安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95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7月份内蒙古银行迎来一位交行系70后董事长刘丰,现年51岁,从工作履历上看,其曾先后任职于两大国有银行和一家股份行,金融从业经验丰富。近日,刘丰公开强调,将全力纠治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擅作主张、超越权限和规定办事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