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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融通“两宗罪”遭罚款47万元,分公司副总经理一同被罚

2024/2/20 22:09:12 0人评论 9216 次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海科融通”)山西分公司因违反交易信息处理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罚款47.3万元。

来源:贝多财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海科融通”)山西分公司因违反交易信息处理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罚款47.3万元。

同时,时任海科融通山西分公司运营专员赵某对公司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款4.2万元;时任海科融通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付某对公司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款4.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海科融通母公司在过去的2023年亏损规模持续扩大。前不久,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翠微股份”,SH:603123)披露公告,称该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亿元至-5.1亿元,2022年同期为-4.39亿元。

同时,翠微股份预计其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亿元至-2.0亿元,2022年同期为2523万元。据贝多财经了解,翠微股份2022年度的营收约入约39.66亿元,同比增加13.41%。

而据翠微股份公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报,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营收9.17亿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25.58%;净亏损为3.72亿元,由盈转亏。2023年前三季度,该公司现营收28.09亿元,同比减少6.78%;净亏损3.42亿元,同比下滑714.18%。

天眼查信息显示,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前身为北京北航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约为2.5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戎华,股东为翠微股份、翠微基金,分别持股98.3%、1.7%。

对于2023年度预亏,翠微股份给出的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需按新要求将额外新增涉及资金分批次退还至待处理账户,其对本次新增退还资金进行会计处理。

另外,海科融通区分手续费差额返还的损益性质,将差额的约80%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将差额的约20%作为经常性损益,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影响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约3.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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