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月17日,宜通世纪发布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显示,宜通世纪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2028.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的董事吴伟生,计划自原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8%)。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伟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前述减持计划已于2025年2月17日实施完成。
吴伟生在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17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07万股股份,减持均价是8.27元,减持比例是0.58%。
宜通世纪称,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的情形;董事吴伟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6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
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责令宜通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钟飞鹏、郭汉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报、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更新后)均存在虚假记载,因此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凡是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2年11月4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宜通世纪成立于2001年,宜通世纪成员,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