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日金罚决字〔2025〕34号)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罚款 30万元。
日金罚决字〔2025〕35号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不审慎,董衍利 (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副行长)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成立于2016年10月26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396号圣园小区1号楼1-4层,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并经上级机构授权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5条,周边风险710条,历史风险10条,预警提醒1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