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0月13日,北方稀土(600111)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经查明,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内蒙古包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代发工资、福利费等共计894.85万元,其中收购后发生587.61万元。
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问题,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按规定期限报送书面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天眼查资料显示,北方稀土成立于1997年09月12日,注册资本361506.584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培勋,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部分稀土终端应用产品。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刘培勋,董秘为吴永钢,员工人数为9867人,实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司参股公司56家,包括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再生资源(达茂旗)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4年至2025(Q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29.66亿元、92.87亿元和188.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8%、61.19%和45.2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04亿元、4.31亿元和9.31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57.64%、727.30%和1951.52%。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96%、37.69%和38.07%。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789条,周边天眼风险5975条,历史天眼风险153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94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