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8月7日,ST立方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因买卖合同纠纷,ST立方全资子公司立方数科(安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立方数科、立方公司或原告)以哈尔滨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公司或被告)为被告,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的金额为6122.12万 元。
一审法院认为:安徽立方数科起诉哈工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所涉《采购合同》,系针对同一标的物连续交易过程中的特定环节,现有证据不足以反映整个交易全貌及性质。哈工大公司所作陈述及提供的证据材料,反映出特定行为人在该交易过程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虚构事实行为,系依法判定该整体法律关系关键因素。在公安部门已就相关案件立案侦查情况下,刑事案件范围、刑事被害人及财产犯罪所涉金额须先行甄别、判定。故本案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立方数科(安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安徽立方数科不服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向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提起上诉。
近日,安徽立方数科收到了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诉讼案件的二审《民事裁定书》,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结合本案,2024年12月2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具《情况说明》载明:“哈尔滨市公安局于2024年8月22日受理中安星瑞航空材料有限公司举报其在与国智公司等公司交易过程中可能遭受到该公司及韩鑫(国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控人)合同诈骗……目前该案已于2024年11月15日立案侦查[香公(经侦)立字(2024)1199号],另在侦查期间本单位发现立方公司与哈工大公司之间签署的商事合同与本案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涉嫌刑事犯罪,特做并案处理一并予以侦察。”由此可见,立方公司与哈工大公司之间纠纷有经济犯罪嫌疑,本案处理与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刑事案件存在关联,本案处理须以刑事案件处理结果为依据。因此,一审法院依据上述规定,裁定驳回立方公司起诉,并无不当。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ST立方称,因本次民事诉讼与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因其他第三人涉嫌的刑事案件存在关联,本案处理须以刑事案件处理结果为依据,目前的民事诉讼被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本次民事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4月28日,ST立方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立方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32025001号)。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立方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立方参与招投标项目2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4条,专利信息8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