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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麻烦缠身,连亏两年,遭立案调查,或面临股民可索赔

2023/6/2 11:17:10 0人评论 931 次

凡是在2023年5月31日收盘时持有棕榈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棕榈股份的信披违规问题再次受到监管机构关注。

5月31日晚间,棕榈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3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表示,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系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导致。2021年7月2日,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公司未及时就该事项进行单独公告;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棕榈股份称,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后续将根据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5月31日收盘时持有棕榈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2022年11月,棕榈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就曾因公司未审议并及时披露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等四大方面问题收到河南证监局开出的警示函。

其中警示函提及的公司违规事项之一,便是公司未审议并及时披露股权转让事项:2018年3月,棕榈股份原控股子公司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梅州市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梅州市棕银创景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各90%股份,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2018年12月,棕榈股份向长应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原控股子公司广东云福投资有限公司2%股份、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股份,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河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除此之外,棕榈股份近两年的业绩表现不佳。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公司2021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52亿元,2022年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91亿元。其中公司扣非净利润自2018年以来已连续五年亏损,累计亏损金额约为30.87亿元。

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8亿元,同比增长57.00%,但该公司今年一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亏损0.88亿元。

天眼查显示,棕榈股份成立于1993年,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注册资本18.13亿元,实缴资本79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规划设计、地产及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乡村振兴、特色小镇运营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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