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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融资余额1.58亿元,正被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2024/8/13 14:58:52 0人评论 585 次

凡是在2024年8月9日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9日收盘时持有中青宝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中青宝融资融券信息显示,2024年8月12日融资净偿还871.9万元;融资余额1.58亿元,较前一日下降5.23%。

值得关注的是,中青宝或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8月9日,中青宝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29、证监立案字007202425号),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进行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8月9日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9日收盘时持有中青宝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7月26日,中青宝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

中青宝于前期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霞的通知,其因存在债务纠纷案件,在民事纠纷案件解决过程中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于2023年12月29日被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

公司近期收到张云霞提供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相关债务纠纷所涉及的仲裁裁决确定内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云霞不起诉。因决定对张云霞不起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解除对张云霞的取保候审措施。

张云霞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且案件程序已经终结,上述事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天眼查显示,中青宝是深圳前海宝德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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