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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主力净流出418.93万元,此前被立案受损股民可维权

2025/9/30 20:28:21 0人评论 137 次

凡是在2022年8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新动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9月30日,ST新动力成交额4143.57万元,主力净流出418.9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9月19日,ST新动力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新动力(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62025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8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新动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8月7日,ST新动力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ST新动力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4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审计监督,促进内控有效执行和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外部双管齐下,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公司相关部门已初步编制完成针对控、参股公司的专门管理制度,已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正修改完善中,待审核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专门管理制度的规定,寻求对普益基金新的管理方式,同时,加强对控、参股公司的有效监控,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控、参股公司的管控风险。

3.公司于2025年4月就内部控制整改召开的专门会议,对内部整改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规划,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及工作小组。本月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已就整改的进展情况、后续工作计划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并与审计机构就如何消除内控否定意见,进行了深入沟通和方案探讨,确保内控整改方向符合审计要求,并严格按照年度审计时间节点,制定并明确了各项内控整改工作的具体推进计划和时间安排。在公司管理层带领下,公司将持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执行与审计监督,强化重点风险领域检查,切实保证内控有效运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4.加强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运作。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新动力共对外投资了1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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