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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股票三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12%,公司或还面临股民的维权

2025/7/23 22:21:04 0人评论 78 次

7月23日,*ST恒久(证券代码:002808)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1日、7月22日和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已核实相关情况,包括半年度业绩预…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7月23日,*ST恒久(证券代码:002808)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1日、7月22日和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已核实相关情况,包括半年度业绩预告、收购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等。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27日,ST恒久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16号)。

经查明,ST恒久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ST恒久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监管局拟决定:一、对ST恒久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二、对余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万元罚款,其中以董事长、总经理身份处以四百万元罚款,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六百万元罚款;三、对林章威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四、对冯芬兰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恒久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恒久成立于2002年03月27日,注册资本2688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余荣清,注册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主营业务为影像耗材业务和信息安全业务两大产业。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董秘为张冬云,员工人数为295人,实际控制人为余荣清。

公司参股公司14家,包括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恒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EU LIMITED、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苏州恒久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66亿元、1.54亿元和1.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22%、-6.89%和4.75%。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90.84万元、-3260.73万元和-4710.40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9.53%、-48.83%和-44.46%。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5.62%、22.53%和28.89%。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40条,周边天眼风险113条,历史天眼风险2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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