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5〕66号)显示,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70万元。
甬金罚决字〔2025〕67号显示,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郭爱(时任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授信管理部总经理)被警告。
甬金罚决字〔2025〕68号显示,因与资金中介存在资金往来,胡钰寥(时任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塘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甬金罚决字〔2025〕69号显示,因与资金中介存在资金往来,励一鸣(时任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塘支行副行长)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8月2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金山路110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兼业代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客平安险、住宿旅客平安险(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655条,周边风险989条,历史风险4条,预警提醒18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