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7月23日,曲靖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等,被曲靖金融监管分局罚款 135万元。对责任人张涛、陈玉纯、熊石云处以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8年04月22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271--3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兼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344条,周边风险3924条,历史风险30条,预警提醒2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