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0月17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因以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内控管理存在缺陷,被北京金融监管局对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罚没合计544.12万元,对莫湘婷禁止5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杨旭禁止3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章意鑫禁止1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成语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吴文韬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天眼查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成立于2000年3月21日,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总行授权的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总行授权的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