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0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清金罚决字〔2025〕7号)显示,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
清金罚决字〔2025〕7号显示,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黎伙德(时任原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经理)被警告。
清金罚决字〔2025〕7号显示,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熊日扬(时任原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经理)被警告。
清金罚决字〔2025〕7号显示,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丘成埠(时任原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经理)被警告。
清金罚决字〔2025〕8号显示,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郑文(时任原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被禁止1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天眼查资料显示,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0日,注册地址为阳山县阳城镇阳山大道48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336条,周边风险2519条,历史风险2381条,预警提醒39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