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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与关联方签订总额2603.85万元租赁协议,此前被处罚正面临股民索赔

2025/10/28 9:14:17 0人评论 78 次

10月27日,上海凤凰(600679)公告,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慕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虹桥国际商务花园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租赁期限展期两年至2027年12月31日。租赁标的位于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0月27日,上海凤凰(600679)公告,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慕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虹桥国际商务花园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租赁期限展期两年至2027年12月31日。租赁标的位于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6座,面积为6,346.82平方米,租金标准为5.62元/平方米•天,两年租赁总额为2,603.85万元。

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续租定价公允。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经查明,上海凤凰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5年12月,上海凤凰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相关商誉资产。上海凤凰在2018年度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正确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准备少计提897.79万元,存在会计差错。该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897.79万元。

由于不同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连续性,前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商誉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本案涉嫌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一、对上海凤凰给予警告,并处以两百万元罚款;二、对郭建新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三、对曹伟春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6月13日收盘时持有上海凤凰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上海凤凰成立于1993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51529.425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伟,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开乐大街158号6号楼。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自行车、助动车、两轮摩托车、童车、健身器材、自行车工业设备及模具,与配套产品;物业、仓储、物流经营管理。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胡伟,董秘为朱鹏程,员工人数为1587人,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参股公司31家,包括广东粤凤自行车有限公司、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天津天任车料有限公司、上海凤凰大酒店有限公司、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6.10亿元、17.39亿元、21.92亿元和18.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77%、8.04%、26.03%和0.15%。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08亿元、4529.38万元、-1.39亿元和1.16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396.21%、114.70%、-407.09%和131.69%。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9.53%、33.34%、38.34%和40.01%。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108条,周边天眼风险417条,历史天眼风险101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3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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