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0月29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此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633,757.5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57,718.57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兴源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综合考虑案涉事项对后续年度资产负债表影响程度、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兴源环境且亏损的投资者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兴源环境成立于1992年07月15日,注册资本155380.731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邬永本,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梅路1588号。主营业务为制造并销售专业环保设备,同时提供系统集成服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邬永本,董秘为耿爽,员工人数为1136人,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公司参股公司68家,包括怀化市新至中碳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至双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浙江新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宿州嘉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至碳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3.55亿元、7.32亿元、10.51亿元和7.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16%、-45.97%、43.64%和4.3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52亿元、-9.90亿元、-3.02亿元和-5688.89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432.28%、-79.26%、69.46%和63.10%。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93%、90.21%、92.07%和92.86%。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900条,周边天眼风险830条,历史天眼风险296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47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