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9月29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金窖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公开。
文书显示,申请执行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贵州金窖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老酱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艾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裁定冻结、扣划贵州金窖酒业(集团)有限公司226万余元财产、贵州老酱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50余万元财产、艾某某2万余元财产。
转载付费阅读781阅读2025/3/12 17:47:17
本站付费阅读742阅读2025/2/19 11:39:53
本站付费阅读1633阅读2023/7/3 15:52:35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