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冯秀语 编|深海
8月17日晚间,*ST榕泰公告称,因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杨宝生、林凤和杨腾与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东山支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农商行东山支行向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公司收到农商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及催收通知》。获悉农商行已将合同项下的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
*ST榕泰表示,经公司核查,本次债权转让双方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与债权受让方积极协商,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ST榕泰目前面临着投资者的索赔。今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ST榕泰存在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基于查明的违法事实,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榕泰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ST榕泰原实际控制人杨宝生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对郑创佳(时任*ST榕泰财务总监、董事)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另外,对杨宝生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0年5月21日收盘时持有;或者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4月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4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ST榕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此外,*ST榕泰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宝生、吴志平、郑创佳、霍焰、夏春媛、周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2号)。
据悉,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商誉减值测试依据不充分、不合理。二、财务核算不规范。三、年度报告披露的个别表格数据有误。四、未及时披露股权收购终止的事项。五、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六、对委托理财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显示,*ST榕泰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7.04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工材料和互联网综合服务,于2001年6月份在上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