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1月24日,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岩石股份”)发布关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岩石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文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孙文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岩石股份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邹卫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邹卫东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邹卫东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岩石股份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32号及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34号。
经查明,岩石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年至2020年,上海尚屈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代岩石股份偿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费用1956.93万元、744.5万元、1531.1万元、770.31万元。2018年至2020年,上海初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岩石股份支付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985万元、500万元、540万元。岩石股份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上述代偿代付费用予以会计处理,导致岩石股份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岩石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两百万元罚款;对韩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一百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两百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1月31日至2022年7月1日之间买入岩石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7月1日收盘时持有岩石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岩石股份有天眼风险信息1115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9条;涉诉关系423条,开庭公告31条,立案信息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