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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收到立案告知书,股民可报名索赔,还遭通报批评

2023/12/4 15:41:22 0人评论 1040 次

凡是在2023年12月4日收盘时仍然持有合纵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3日,合纵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合纵科技称,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12月4日收盘时仍然持有合纵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12月1日合纵科技公告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1101号)。

经查明,合纵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10日,合纵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合纵科技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2023年11月13日,合纵科技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合纵科技在本次回购期限内未按已公开披露的回购方案实施回购。

合纵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四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合纵科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合纵科技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天眼查显示,合纵科技共对外投资了19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388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2条,专利信息117条,著作权信息4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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