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月2日,紫天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安常投资持有3350万股“紫天科技”,占公司总股本20.67%,是紫天科技的控股股东。2023年3月31日,安常投资持有的3350万股“紫天科技”全部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中3,310万股为首轮冻结)。2023年4月3日,紫天科技和安常投资知悉前述安常投资所持3310万股“紫天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20.42%)被冻结情况。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项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紫天科技应当及时披露安常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冻结情况,但公司迟至2023年4月19日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公开披露。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安常投资作为控股股东知悉其持有的3310万股“紫天科技”被冻结情况后,应当及时将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紫天科技,但安常投资迟至2023年4月17日才首次向公司发送《告知函》告知前述股份冻结事项,导致紫天科技未及时披露前述股份冻结情况。
上述违法事实,有紫天科技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和公告、安常投资函件、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深交所有关函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一、对紫天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安常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三、对姚小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紫天科技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四、对郭敏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1月13日收盘时持有紫天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紫天科技有天眼风险信息360条;涉诉关系4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