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雷达财经注意到,同花顺数据显示,*ST太安1月15日DDE大单资金(主力资金)净流入187.32万元,两市排名937/5104。近3日*ST太安主力资金持续流入,3日共净流入1088.5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1月10日,*ST太安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公告。
根据*ST太安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5125.3万元,后经确认为25395.24万元。公司自2022年9月2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取措施或者相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重整过程当中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金额为49156.13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资金占用情形消除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归还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归还金额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尚未完全消除,公司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所涉及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因此,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
经查明,*ST太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太安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太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ST太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二、对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罚款;三、对余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焦宝元、柯少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宋秀清、谢成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6月15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2年6月15日收盘时持有;或在2019年4月10日至2023年9月15日之间买入,在2023年9月15日收盘时持有*ST太安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太安共对外投资了27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