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当前位置: 首页 >维权资讯

中国重工子公司签订18亿美元新造船合同,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维权

2024/2/7 15:40:05 0人评论 2146 次

凡是在2019年4月28日至2023年的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中国重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月6日,中国重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近日,中国重工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造船”)分别与两家欧洲知名船东签订了多艘超大型油轮(VLCC)新造船合同,包括6+2艘常规燃料VLCC以及4+2艘LNG双燃料动力VLCC,合同总金额接近18亿美元。

上述10艘VLCC新造船合同自签订时即生效,另外4艘VLCC为选择权合同。合同采用美元支付,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9%(以2024年2月6日汇率测算)。

VLCC为大连造船主建船型,截至目前,大连造船已累计向国内外船东交付117艘VLCC,稳居国内船厂交付数量之首。本次签约的两型VLCC是大连造船为船东量身定制的优化升级版超大型油轮。本次新造船合同有利于发挥大连造船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其在VLCC领域的市场份额。

上述VLCC合同自2026年底起开始交付,合同履行期较长,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合同的履行可能受到市场变化及汇率波动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9日,中国重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5号),因财务错误,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国重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28日至2023年的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中国重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中国重工的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经营;投资管理;舰船、舰船配套产品、海洋工程及装备等。


已有0人点赞
财经评论(0)
查看评论
 

沟通、交流、进读者群、寻求授权,请加雷达学妹(微信:leidaxuemei),线索、爆料,请发送至邮箱:leidacj@163.com。更多精彩:欢迎扫码关注雷达财经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