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月21日,苏大维格发布回购报告书。
受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应当符合“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或“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2024年1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2.66元/股;2024年2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05元/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公司最近一年(2023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6日)股票最高收盘价格为35元/股,截止2024年2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3.05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符合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回购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安排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9日,苏大维格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苏大维格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28日收盘时持有苏大维格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苏大维格参与招投标项目176次;专利信息57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