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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回购注销5.63万股股份,公司或因信披违法面临索赔

2024/3/6 13:16:57 0人评论 1147 次

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3月1日收盘时持有大参林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3月5日,大参林发布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6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将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从29.3元/股调整为23.9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从17.99元/股调整为14.49元/股。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及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最终的回购金额需以授予价格为基础承担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各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有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63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5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3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2024年3月8日完成注销。

大参林称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并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注销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3月1日,大参林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

目前案件正处于一审已开庭,正在审理中的状态中,柯金龙本人正处于拘留状态中。

大参林承认,公司错误的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未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因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公司对于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准确,未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真诚的歉意。

对于大参林未及时披露柯金龙涉行贿事项,上海市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3月1日收盘时持有大参林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大参林有专利信息91条,著作权信息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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