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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鹏博士面临多重风险,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维权

2024/4/3 15:56:26 0人评论 1926 次

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鹏博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微信公众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吴墨 编|深海

4月2日,ST鹏博士发布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相关风险提示显示,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2024年4月2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800万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关于上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预计无法在短期内满足撤销条件。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及和市场禁入。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及债务重组事项、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事项,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如期改正相关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共计四家,分别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孙公司北京时代互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欣鹏运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目前尚处于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鹏博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微信公众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 ST鹏博士成立于1985年,深圳市中津博科技成员,位于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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