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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鹏博发布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6/24 21:20:24 0人评论 108 次

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鹏博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张军 编|深海

6月23日晚,退市鹏博(600804.SH)发布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2025年6月23日已交易10个交易日,剩余5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特别提示: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4个月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雷达财经注意到,退市鹏博将于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下午13:00,现场会议地点在北京市东城区中海地产广场。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16日,鹏博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7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鹏博士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鹏博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杨学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多位高管也被罚。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鹏博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退市鹏博全名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深圳市中津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员,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一家以从事邮政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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