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8月8日,荆门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被荆门金融监管分局对机构罚款90万元,对李杨、乔杨、李于银、秦岭等责任人员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23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188号红星时代广场写字楼B座,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626条,周边风险7028条,历史风险11条,预警提醒29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