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8月13日,大理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固定资产贷款“三查”不审慎,被大理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相同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杨树民被给予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文碧路11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