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0月17日,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辉信息,证券代码:920090)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同辉信息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其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虚增金额为: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017.30万元、利润1,046.43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961.70万元、利润814.86万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97.61万元、利润737.48万元;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806.53万元、利润587.82万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900万元的罚款。